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个并重”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落下的任务补起来,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服务举措》(昆政发〔2020〕4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巴城镇实际,制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如下:
帮助企业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设立 3000 万元的镇级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资金,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稳定生产经营等方面给予专项扶持。
★ 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开工★
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确保“四个到位”落实的前提下,加快推动企业复工,确保2月底前全镇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六类企业“应复尽复”。
对承租镇、村两级集体类资产的中小企业,给予2个月厂房房租减免。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缓解企业防疫物资需求,根据按时分批的原则,对已复工企业协调部分过渡防护物资,以企业复工备案的首次复工人数一次性领取6只/人的口罩。同时,全力搭建防疫物资采购平台,拓宽防疫物资供货渠道,加快企业自主采购口罩、消毒液、防护手套等必要防护物资。
★ 加速支持企业复产用工★
鼓励规上企业组织员工快速返岗,通过申报专列乘坐计划、专线包车等服务,有序组织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员工分批返岗,乘坐昆山市指定路线专列的费用全免,企业自行包车(每车组织20人以上)接送员工到岗的,给予包车费用50%的补助。
协助企业落实集中观察场所设置,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员工的观察用房。鼓励企业为员工统一租用宾馆、集宿区、成套住宅等集中观察场所,每安排一人给予企业300元的一次性奖励,租赁场所必须符合“331”专项整治标准。
鼓励企业新建改建宿舍,根据《昆山市工业企业员工宿舍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19〕157 号),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建设员工宿舍,验收通过的给予200元/㎡的补助。
★ 全力助推企业达产满产★
对规上工业企业,3月31日前销售达到去年同期80%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达到90%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达到100%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
●2019年销售1亿元至3亿元的企业,3月31日前销售达到去年同期80%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 90%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达到10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019年销售3亿元至5亿元的企业,3月31日前销售达到去年同期8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达到90%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达到100%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2019年销售5亿元以上的企业,3月31日前销售达到去年同期80%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达到90%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达到100%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以上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
★ 保障企业服务链运行★
强化物流和通勤保障,点对点精准服务,协助复工企业办理运输车辆通行证,简化通行程序,加快恢复公交正常运营。
加快民生保障类商户和商贸企业分批分次有序恢复经 营,确保粮、油、肉、蛋、奶、菜、成品油等重要民生商品
量足价稳,满足企业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 精准服务企业稳步发展★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协助项目提前准备建设工地复(开)
建备案申请,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建设的负面影响。
完善镇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点对点”服务等机制, 对落地、增资、在建、在产、扩产的企业驻点保障、分级服务。
落实国家部委关于税收、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和“苏 惠十条”、昆山“惠企 15 条”等专项扶持政策。组织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调整、工资支付指导等政策解读培训活动。
重点扶持疫情防控贡献突出企业,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在防控物资生产、支援抗疫一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企一策”给予专项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决定。上级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不重复奖励。如遇特殊情况,奖励措施采取一事一议。本意见由镇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巴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