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
就业创业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成效重要体现,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更攸关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为进一步发挥校院二级管理能动性,落实校院二级管理职能,强化以成果为导向并加强过程考核,奖励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创业考核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修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就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班辅导员。
二、考核办法
1.基础工作考核奖励:二级学院就创业工作考核针对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班辅导员主要从学生的“量”与管理的“质”两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考核内容包含就业率和就创工作,其中就创工作从“就业工作实绩、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三方面进行,总计100分。二级学院就创领导工作小组考核由学校就创领导工作小组进行评定,辅导员考核由校院两级就创领导工作小组共同评定,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个人采取自荐的方式,由学校就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后综合评定,设先进集体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三种奖项中如有并列情况则数量增加);先进个人若干(参照毕业生总人数/250进行),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鼓励。
三、奖励办法
1.奖励条件:根据考核办法对于满足年终就业率≥92%且就创工作综合评分≥85分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工作小组及个人给予奖励。
2.奖金计算方法(取整)
二级院领导小组奖励金Q1=N1×T1×T2×10(元)
毕业班辅导员奖励金Q2=N2×T3×T4×15(元)
其中N为毕业学生数、T为奖励系数,详见下表1、表2;
先进集体奖励:3000元/个,优秀个人奖励:500元/个。
3.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奖励,原则上根据其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贡献度进行分配,建议其中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奖励金不低于总额的30%。
表1 :二级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奖励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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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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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系数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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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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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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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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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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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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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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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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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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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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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创工作
(低于85分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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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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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系数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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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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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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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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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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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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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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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毕业班辅导员考核奖励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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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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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系数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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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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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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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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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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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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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5%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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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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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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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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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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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系数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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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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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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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分-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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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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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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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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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转岗辅导老师:就业工作老师在毕业年度中转岗的,根据转岗时间和实际工作贡献,经与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协商后,进行奖金分配;
2.离职辅导老师:就业工作教师在毕业年度内离职的,奖励金不发。
五、其它
本办法自2022届毕业生工作开始实施,试行一年,由产学合作与两岸交流处就创办负责解释。
附件1: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指标
http://image.dyc.edu.cn/upload/images/20230226110230044.doc
附件2:就业创业工作辅导员考核指标
http://image.dyc.edu.cn/upload/images/20230226110240OZC.doc
附件3:登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http://image.dyc.edu.cn/upload/images/20230226110251ZP0.doc
附件4:登云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http://image.dyc.edu.cn/upload/images/202302261103027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