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深化学生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理念,让学生全面了解工学专班优势及参与工学专班权利义务所在,减少、规避日后教学及工作学期中因前期政策、制度、观念性教育模糊而引发的矛盾,尽可能保证教学及实习秩序有序规范进行。
2. 适用范围:参与工学专班全体学生
3. 主导部门:各开展工学专班系部
主导工作者: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涉及部门:产学研、学工处、专业教研室
操作时间:学生入职前完成
4. 工作程序:
(1).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统筹安排各专班开展岗前教育时间段,协调各相关部门具体宣讲时间并组织学生听取宣讲。
a.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初拟各班下企前入职教育安排的时间,提交各负责宣导的职能部门。若安排时间上存在冲突,各职能部门及时反馈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决定另行拟定时间或各职能部门分时间段各作宣讲。确定后,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通知各职能部门具体宣讲时间、宣讲地点,并通知辅导员组织学生听取宣讲。
b.企业宣讲部分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确定宣讲地点,联系产学研教育中心安排企业人员来校宣导或约定时间组织学生下厂参观。
(2).宣讲内容可参考附件1:《岗前培训具体内容》。可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各部门对宣讲内容自设考核方式,以掌握学生对宣讲内容的了解程度,不足部分及时进行再教育。考核以①简单明了;②当场完成;③有书面记录为原则。亦可以此作为各部门岗前教育工作开展的依据。